問題詳情

16.幼稚園教學每班兒童不得超過
(A)二十人
(B)三十人
(C)二十五人
(D)十五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14097
統計:A(246),B(857),C(112),D(244),E(0)

用户評論

Liu Jean-Chen】評論

國中96年實施最多35人國小92年實施最多35人104年兩者皆改為最多30人

徐仲賢】評論

國中好像也30

Wu Carrie】評論

幼稚園師生比1:15一個班最多30位孩子,2位老師協同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