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關於刑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數罪併罰,法院應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並定應執行之刑
(B)實質數罪,如均為有期徒刑,法院應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但不得逾三十年
(C)實質數罪,如均為罰金刑,法院應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應執行之金額
(D)數罪併罰,法院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包括拘役、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10),B(7),C(3),D(4),E(0)

用户評論

【用戶】dece.tw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B)實質數罪,如均為有期徒刑,法院應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 =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C)實質數罪,如均為罰金刑,法院應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應執行之金額(D)數罪併罰,法院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包括拘役、罰金=不在此限

【用戶】stupid kitt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第 51 條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一、宣告多數死刑者,執行其一。二、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三、宣告多數無期徒刑者,執行其一。四、宣告之最重刑為無期徒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六、宣告多數拘役者,比照前款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一百二十日。七、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金額。八、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僅就其中最長期間執行之。九、依第五款至前款所定之刑,併執行之。但應執行者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與拘役時,不執行拘役。

【用戶】簡國欽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