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⑶請依前面兩題所涉之學理,分析系爭標的物之原有兩陽台在外推前,就區分所有建物來說,算是專有部分還是共用部分?陽台外推後,請敘明理由分析對陽台是否算專有部分有否改變?再者,結構柱算專有部分還是共用部分?最後並請討論到底本案中甲所出售不動產中,其專有部分究竟應該如何計算才對。(3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72296
統計:A(23),B(18),C(1),D(147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代行處理

用户評論

【用戶】陳佳琪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地制法76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應由被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各該地方機關如拒絕支付該項費用,上級政府得自以後年度之補助款中扣減抵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