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乙於民國 106 年 12 月間,就乙之 A 屋訂立租賃契約,並經公證人作成公證書。雙方約定租賃期間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至同年 4 月 30日止,期滿甲應返還 A 屋,如屆期甲拖延不返還時,應逕受強制執行。租期屆至後,甲請求展延 2 個月,乙應允延至同年 6 月 30 日止。嗣甲復於同年 6 月間請求再展延 2 個月,乙加以拒絕,甲於 7 月間仍繼續占用 A 屋。乙乃於同年 7 月間,以上開經公證之租賃契約為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請附理由說明:乙之聲請是否合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4083
統計:A(1202),B(171),C(58),D(26),E(0)

用户評論

朱家麗】評論

知覺課程perceived curriculum:是心中的課程curriculum of mind,是教師對正式課程的體會或理解。不同師生所知覺到的課程不一定就是正式認可的教學或學習內容。

Keyin Yao】評論

review: 克萊恩和古德拉(Klein & Goodlad,1979)研究了十八個國家的課程後,發現課程決策可區分為五種層次,分別是理想的、正式的、知覺的、運作的、經驗的課程五種。一、理想課程(ideal curriculum)指完全根據課程理論而設計的課程,此種課程完全符合教育的理想通常是政 府或社會上的一些團體,依其價值判斷所發展及建議的課程。二、正式課程(formal curriculum)指經教育行政機關考慮教育資源及現實需要而推行的課程。三、知覺課程(perceived curriculum)指學校教育的知覺與認定的課程。在課程實施前,教師對正式課程的知覺與理解。四、運作課程(operational curriculum)指教師在教學情境中所執行的課程,教學涉及與學生互動及環境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