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民法第6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第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 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此二規定彼此間的關係為:
(A) 強行法與任意法
(B)母法與子法
(C)實體法與程序法
(D)原則法與例外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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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anyan】評論

原則法與例外法:以法律規定事項.....看完整詳解

幫按讚(詳解互按讚,會回讚】評論

25 民法第6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

消防穩上(已上)】評論

原則-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例外(除非)-胎死腹中

nemo(110雙榜,不鎖】評論

仔細看內容前者包含的範圍較大,後者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