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國內包裹無法遞交收件人時之處理方式包括:(1)退回寄件人 (2)招領15日 (3)依包裹單據或封面上指定退回請問: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正確之程序為何?
(A)1、2、3
(B)2、1、3
(C)2、3、1
(D)3、2、1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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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David】評論

郵件處理規則 第50條 節錄第一項I  經按址投遞而無法投交之掛號郵件及依規定通知領取之掛號郵件,均送交指定郵局招領;其招領期間,自通知招領之次日起算十五日,屆期未領者,退回寄件人。簡單整理:按址投遞→無法投交→發通知招領→招領次日15日後(共16)→退回寄件人郵件處理規則 第56條 節錄第六項 (題目的3)無法投遞之國內及國際包裹,寄件人在相關包裹單據上有註記者,依其註記辦理。

shawn 108】評論

第六十一條國內包裹經招領或通知逾十五日仍...

】評論

郵務營業規章 第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