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依簡易人壽保險法有關外籍人士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得為被保險人
(B)不得為要保人
(C)不得為受益人
(D)不得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3713
統計:A(9382),B(283),C(97),D(506),E(0)

用户評論

【用戶】Rmi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第七條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前項利息之計算,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 訂立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健康保險不在此限。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用戶】Yang Cheng Ha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簡易人壽法7: 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前項利息之計算,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訂立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健康保險不在此限。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100萬)之一半(50萬)。第2項至第5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用戶】Rmi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第七條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前項利息之計算,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 訂立保險契.....

【用戶】Yang Cheng Ha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簡易人壽法7: 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前項利息之計算,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訂立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健康保險不在此限。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100萬)之一半(50萬)。第2項至第5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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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七條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前項利息之計算,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 訂立保險契.....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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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簡易人壽法7: 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前項利息之計算,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訂立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健康保險不在此限。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100萬)之一半(50萬)。第2項至第5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