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mi】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8.投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超過同一被保險人之規定保險金額總數時,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如何處理?(A)提繳壽險公會(B)免予退還(C)應無息退還(D)應計息退還

【評論內容】第五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最高、最低保險金額及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保險金額超過前項限額時,其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予無息退還。

【評論主題】17.有關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下列何者須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A)同一要保人之保險金額總數(B)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C)同一受益人之保險金額總數(D)同一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

【評論內容】第五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最高、最低保險金額及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保險金額超過前項限額時,其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予無息退還。

【評論主題】15.有關郵政儲金匯兌事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中華郵政公司於92 年1 月1 日改制成立(B)儲戶提取存款之憑證或印鑑遺失時,在儲戶未辦妥掛失止付前,中華郵政公司對於依規定程序並已盡善良管理

【評論內容】第二十七條中華郵政公司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第十三條規定,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中華郵政公司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 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二、 隱匿或毀損業務或財務狀況之帳冊文件。 三、 對檢查人員詢問其職務上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為答復或故意答復不實。 四、 逾期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或提報不實、不全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查核費用。

【評論主題】14.有關郵政儲金匯兌事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郵政匯票及郵政禮券應記載事項,由交通部擬訂(B)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郵政儲金及匯兌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

【評論內容】第二十一條國內匯兌及國際匯兌,分為票匯及電匯二種。 郵政匯兌除電匯外,應以郵政匯票或郵政禮券為憑。 郵政匯票及郵政禮券應記載事項,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交通部核定。

【評論主題】13.有關劃撥儲金帳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得辦理存款、提款(B)劃撥支票為票據法所稱之支票(C)得接受他人存款(D)得辦理匯款、轉帳

【評論內容】第三條郵政儲金之種類如下: 一、 存簿儲金:指存款人憑郵政儲金簿或依約定方式,隨時存入或提取之儲金。 二、 定期儲金:指有一定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儲金。 三、 劃撥儲金:指存款人得以其帳戶辦理存款、提款、匯款、撥款、轉帳及申請領用劃撥支票,並得接受他人存款之儲金。

【評論主題】11.郵政儲金利率未依規定以年利率為準或未於營業場所揭示,應由何機關處罰之?(A)交通部(B)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C)中央銀行(D)交通部會同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論內容】第二十九條本法所定之罰鍰,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罰之。但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之處罰,由中央銀行為之。 前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所為之處罰,應通知交通部。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評論主題】9.中華郵政公司發行,並由其依面額對持有人無條件付款之無記名有價證券為下列何者?(A)郵政匯票(B)郵政電匯(C)存簿儲金(D)郵政禮券

【評論內容】第四條郵政匯兌之種類如下: 一、 國內匯兌:指公眾以一定金額委託中華郵政公司支付與國內受款人之業務。 二、 國際匯兌:指公眾以一定金額委託中華郵政公.....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8.郵政法所定之罰鍰,得由何者協助執行之?(A)稅捐稽徵人員(B)郵政代辦所人員(C)地方政府人員(D)中華郵政公司人員

【評論內容】第四十六條本法所定之罰鍰,主管機關得交由中華郵政公司人員協助執行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郵件無法投遞時,中華郵政公司應如何處理?(A)退還寄件人(B)招領揭示之(C)逕行處分(D)送派出所候領

【評論內容】第二十二條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 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評論主題】4.已發行之郵票欲廢止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行政院核定(B)由交通部核定(C)由立法院核定(D)由中華郵政公司核定

【評論內容】第十七條中華郵政公司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將其發行之郵票廢止之。但應於一個月前公告,並停止該郵票售賣。 持有前項廢止之郵票者,自廢止之日起六個月內,得向中華郵政公司換取新票。

【評論主題】60.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交寄證明以當場交寄之平常函件為限,非當場或已投入信箱信筒者,不予補證(B)寄件人交寄各類掛號郵件,得依相關郵件資費表之規定,加付回執費,填附郵局製備之

【評論內容】第一百四十 條寄件人交寄各類掛號郵件時,得依相關郵件資費表之規定,加付回執費,填附郵局製備之回執,請收件人簽收後退回,作為郵件收妥之憑據。但寄往附表一第八欄各國之非保價包裹,不辦理回執。  前項收件回執由收件人或其他得為收件之人簽名或蓋章退回。如投遞郵局於回執上註明業經妥投者,視為收件人所具之回執。 交寄時回執重量應與郵件重量合併計算。

【評論主題】49.以精神障礙者為被保險人,除下列何種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A)教育費用之給付 (B)喪葬費用之給付(C)意外保險之給付 (D)傷害保險之給付

【評論內容】第三十七條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撤換其核保或精算人員: 一、 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條、第八條第二項、第九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一項但書、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之規定。 二、 違反依第四十二條訂定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有關責任準備金提存或計算之規定。 三、 違反依第三十一條所定辦法中有關強制或禁止之規定。

【評論主題】51.保險契約經保險人解除時,何人得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A)要保人 (B)被保險人(C)受益人 (D)保險經紀人

【評論內容】第十六條前條解除權之行使,自保險人知有解...

【評論主題】42.含有郵票符誌之明信片,有關其式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行政院核定 (B)由交通部核定 (C)由立法院核定 (D)由中華郵政公司核定

【評論內容】第十六條郵費之交付,以郵票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證明之。 郵票、含有郵票符誌之明信片或特製郵簡,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式樣、圖案及價格,報請主管機關層轉行政院核定後發行。

【評論主題】46.中華郵政公司違反下列何項規定,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A)未建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B)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人員詢問其職務上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為答復或故

【評論內容】第二十六條凡以運送為業之鐵路、長途汽車、船舶、航空器,均有輔助載運郵件及其處理人員之責。 前項載運費用,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與運送業者商訂之。

【評論主題】45.有關郵政匯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國際匯兌,分為票匯及電匯二種(B)郵政禮券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C)郵政匯兌除電匯外,應以郵政匯票或郵政禮券為憑(

【評論內容】第二十三條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二人以上者,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 前項郵件在未投遞前,收件人間發生爭議,向中華郵政公司聲明,對於其郵件之收受已提起訴訟時,應依確定之判決或訴訟結果投遞之。

【評論主題】41.受法院監護宣告之人,關於郵政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當然無效 (B)須經成年家屬陪同始有效(C)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D)須經有識別能力人陪同始有效

【評論內容】第十二條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郵政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評論主題】36.有關盲人文件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盲人文件寄往國外者,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註明「盲人文件」同義字樣(B)交由航空郵路寄遞者,國內應付航空費,國際應付新聞紙航空資費(C)按限時、快遞

【評論內容】第三十五條盲人使用印有點痕或凸出字樣之文件,或專供盲人使用之錄音帶、錄音片、錄音線及特製紙張,係發自或寄交立案之盲人學校者,均得按盲人文件交寄。 盲人文件交寄時,應在封面註明「盲人文件」字樣;寄往國外者,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見附表二)註明同義字樣。 盲人文件應露封交寄,免付水陸路普通資費;交由航空郵路寄遞者,國內應付航空費,國際應付新聞紙航空資費;按限時、快遞或掛號等特別處理者,應付相關特別處理資費。  盲人文件每件重量不得逾七公斤,其尺寸限度與信函規定同。

【評論主題】27.下列何項郵件之費用非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公告並訂定之?(A)包裹、快捷(B)中華郵政公司所訂之大宗印刷物郵資折扣優待給予標準(C)存證信函之「存證費」(D)信函

【評論內容】第十四條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評論主題】24.依據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得經何機關核可,提供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融資所需款項?(A)行政院(B)交通部(C)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D)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評論內容】第二十九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資本,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並按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五繳存保證金於國庫。

【評論主題】25.某甲交寄國際快捷郵件1 件,重量及內件價值分別為2 公斤、新臺幣2,100 元,今於運遞過程中全部毀損,請問郵局應支付之補償金額約當多少新臺幣?(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與新臺幣之比為1:47)

【評論內容】第六十五條國內掛號包裹及國內快捷郵件之補償金額,依下列規定: 一、 單件包裹以重量計費者: (一)五公斤以下者,不逾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 (二)超過五公斤至十公斤以下者,不逾新臺幣八百六十五元。 (三)超過十公斤者,不逾新臺幣一千一百五十五元。 二、 單件包裹以外箱尺寸計費者: (一)長寬高三者合計不超過八十公分者,不逾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 (二)長寬高三者合計超過八十公分至一百公分以下者,不逾新臺幣八百六十五元。 (三)長寬高三者合計超過一百公分者,不逾新臺幣一千一百五十五元。 國際包裹及國際快捷郵件之補償金額,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每件以四十計算單位及每公斤四點五計算單位,混合計算其數額。 前二項包裹及快捷郵件全部或一部損失之實價少於所定之補償金額者,按實價補償之;其實價,依收寄時及收寄地之市價定之。

【評論主題】26.依郵件處理規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包裹重量在3 公斤以上,其收件人地址車輛通行不便,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B)同日同一收件人之印刷物總重量超過3 公斤,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C)

【評論內容】第五十一條包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一、 破損須當面開驗。 二、 報值、保價或代收貨價金額達一定數額以上。 三、 應由收件人自辦驗關手續或應納稅捐在規定數額以上。 四、 應交付其他費用。 五、 重量在三公斤以上,其收件人地址車輛通行不便。

【評論主題】22.有關中華郵政公司以外之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險之健康保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僅得以主約方式經營(B)僅得以附約方式經營(C)得自行選擇以主約或附約方式經營(D)須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示

【評論內容】第四條簡易人壽保險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及生死合險,並得以附約方式經營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第六條簡易人壽保險對於被保險人,免施以健康檢查。第二十六條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評論主題】21.依據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何人得聲明終止保險契約?(A)保險人(B)被保險人(C)受益人(D)要保人

【評論內容】第八條保險契約得由本人或第三人訂立之。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撤銷之。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評論主題】30.有關信函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信函屬函件(B)內容係全部或一部屬於通信性質(C)內容係寄件人對不特定人傳達意思之文件(D)國內郵簡夾寄任何附件時,應劃去「郵簡」字樣,改按信函寄遞

【評論內容】第四條函件之全部或一部屬於通信性質者,除另有規定外,為信函。 前項所稱通信性質,指寄件人之文件具有對特定人傳達意思、觀念或事實之功能。第八條國內郵簡夾寄任何附件時,應劃去「郵簡」字樣,改按信函寄遞。 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0.因續期保險費未繳致保險契約效力停止後,被保險人發生之保險事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保險人仍應負保險責任(B)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C)保險人之保險責任減半(D)保險人應將保險金額提存法院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一個月未交付者,保險人應於十日內催告,並自當期繳費日起算三個月為寬限期間,寬限期間.....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5.無法投遞之包裹經寄件人表示拋棄者:(A)郵局得依無主物先占之規定取得所有權(B)郵局得任意處分(C)應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一個月,屆期無人領取者,始為無著郵件(D)視為無著郵件,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評論內容】第15條  無法投遞之包裹,因往返詢問致內容自然變質或消滅者,中華郵政公司不負補償責任。   無法投遞之包裹經寄件人表示拋棄者,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評論主題】24.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B)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期間者,其契約無效(C)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繳費方式者,

【評論內容】第八條保險契約得由本人或第三人訂立之。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撤銷之。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評論主題】23.保險契約訂立時,何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A.要保人 B.被保險人 C.受益人(A)僅A(B)僅B(C)僅A、C(D)僅A、B

【評論內容】第十五條訂立保險契約或依前條規定申請恢復保險契約效力時,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保險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證明危險之發生與其隱匿、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無關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21.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一個月未交付者,保險人應於幾日內催告?(A)7 日內(B)10 日內(C)15 日內(D)20 日內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一個月未交付者,保險人應於十日內催告,並自當期繳費日起算三個月為寬限期間,寬限期間屆滿仍未交付保險費時,其保險契約效力停止。 前項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被保險人發生之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

【評論主題】22.要保人得於何時向保險人聲明終止保險契約?(A)保險契約成立1 年內(B)保險契約成立2 年內(C)保險契約成立3 年內(D)隨時

【評論內容】第十八條要保人得隨時向保險人聲明終.....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被保險人滿 15 歲以前死亡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所繳保險費無須退還(B)所繳保險費應無息退還(C)所繳保險費得計息退還(D)所

【評論內容】第七條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前項利息之計算,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 訂立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健康保險不在此限。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18.依簡易人壽保險法有關外籍人士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不得為被保險人(B)不得為要保人(C)不得為受益人(D)不得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

【評論內容】第七條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前項利息之計算,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 訂立保險契.....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有關明信片之資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行政院核定(B)由交通部核定(C)由立法院核定(D)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評論內容】第十四條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評論主題】16.有關郵政禮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由交通部發行(B)依其面額對持有人無條件付款(C)應記載事項,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交通部核定(D)為無記名有價證券

【評論內容】第二十一條國內匯兌及國際匯兌,分為票匯及電匯二種。 郵政匯兌除電匯外,應以郵政匯票或郵政禮券為憑。 郵政匯票及郵政禮券應記載事項,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交通部核定。

【評論主題】5.已發行之郵票欲廢止者,應於多久前公告?(A)一個月(B)二個月(C)三個月(D)六個月

【評論內容】第十七條中華郵政公司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將其發行之郵票廢止之。但應於一個月前公告,並.....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民間企業可否使用英文「post」文字,表彰其營業名稱?(A)未違反郵政法,可以使用(B)違反郵政法,不得使用(C)經中華郵政公司同意方得使用(D)經交通部同意方得使用

【評論內容】第七條除中華郵政公司或經其同意者外,任何人不得使用與郵政、郵局(含中文及外文)相同之文字、圖形、記號或其聯合式,表彰其營業名稱、服務或產品。

【評論主題】11.郵政匯票遺失,下列何者得申請掛失,並領回匯款?(A)限匯款人申請(B)限受款人申請(C)匯款人或受款人均得申請(D)匯款人或受款人均不得申請

【評論內容】第二十四條郵政匯票遺失或毀損,匯款人或受款人得申請掛失或繳回,並領回匯款,原匯票即予作廢。 郵政匯票業經兌領或已依前項領回匯款時,中華郵政公司應拒絕受理前項申請。

【評論主題】14.劃撥儲金存款人得以其帳戶辦理何項業務? A.接受他人存款 B.匯款、撥款、轉帳 C.申請領用劃撥支票 D.存款、提款(A)僅A、B、D(B)僅A、B、C(C)僅B、C、D(D)A、B、C、D

【評論內容】第三條郵政儲金之種類如下: 一、 存簿儲金:指存款人憑郵政儲金簿或依約定方式,隨時存入或提取之儲金。 二、 定期儲金:指有一定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儲金。 三、 劃撥儲金:指存款人得以其帳戶辦理存款、提款、匯款、撥款、轉帳及申請領用劃撥支票,並得接受他人存款之儲金。

【評論主題】12.中華郵政公司及其服務人員對於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依下列何者規定外,應保守秘密?(A)其他法律或交通部另有規定(B)其他法律或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C)其他法律或內政

【評論內容】第十一條中華郵政公司非依法院之裁判或檢察機關之書面通知或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接受第三人有關停止帳戶交易活動或給付匯款之請求。 中華郵政公司及其服務人員對於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

【評論主題】3.依郵政法規定,有關國際郵件事務,應優先適用何種法律?(A)郵政法(B)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C)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D)民法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關於各類郵件或其事務,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有規定者,依其.....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9.郵政匯票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幾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A)一年(B)二年(C)三年(D)五年

【評論內容】第二十二條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 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評論主題】60.有關印刷品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印刷物每件重量限制為二公斤。但國內互寄單本書籍,或寄往國外之書籍無論單本或多本,均得展至五公斤(B)印刷物應於封面註明「印刷物」字樣;寄往國外者,以國際郵務

【評論內容】第三十二條印刷物每件重量限制為二公斤。但國內互寄單本書籍,或寄往國外之書籍無論單本或多本,均得展至五公斤。其尺寸限度與信函之規定同。 印刷物應於封面註明「印刷物」字樣;寄往國外者,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註明之(見附表二)。第三十三條同日同一收件人之印刷物總重量超過五公斤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前項招領之印刷物,收件人應自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指定郵局領取,逾期未領者,應按逾期日數交付逾期保管費,如無法投遞退回時,向寄件人收取之。第三十四條寄往國外同一地址同一收件人之多件印刷物,得裝袋按印刷物專袋交寄。 印刷物專袋,每袋重量限制為十公斤以上二十五公斤以下。

【評論主題】6.有關污損之郵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已失其效用(B)得向郵局換取新票(C)得向郵局換取現金(D)僅得供交寄印刷物使用

【評論內容】第十八條污損之郵票,失其效用。明信片及.....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9.依郵務營業規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郵資機印出之符誌,不得以任何方式抵作現金使用;其一經使用後,郵資數額視為蓋銷之郵票,郵局不予退還(B)使用郵資機之郵件應向指定之郵局窗口交寄;其自行投入信

【評論內容】第一百五十六條寄件人自印「郵資已付」戳記者,應以相當於一個月交寄郵件所需郵資之金額預存郵局,逐月結算郵資並於次月二十日以前付清。但於申請許可登記時聲明交寄時當場交付郵資者,或快捷郵件及包裹之訂約戶取具保證者,得經郵局同意免交預存郵資。 前項預存金數額,依郵資之增減隨時調整,於註銷登記郵資付清時退還之。

【評論主題】57.依郵務營業規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除偏遠地區及離島外,各地郵局為方便客戶收領郵件,設有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備供租用(B)租用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應於申請書上填具姓名或機構名稱、地址,由申請

【評論內容】第一百九十 條租用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應於申請書上填具姓名或機構名稱、地址,由申請人或負責人簽名或蓋章,並依本公司規定辦理。 郵局對於前項申請,必要時,得請其加具保證。 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租用人之登記事項有異動時,應立即向郵局辦理變更登記。第一百九十一條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租金按季計算,至少預付半年,起租或停租時不滿一季者,其畸零日數按月計算。中途停租,其已付之款項,應扣除本季已租用月份之租金後退還之。 租用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應交存鎖鑰保證金,於停租並交回鑰匙時退還之。

【評論主題】52.要保人聲明終止保險契約,其終止效力有無溯及既往?(A)當然溯及既往(B)不溯及既往(C)由要保人自行聲明(D)由要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之

【評論內容】第二十一條有第十六條、第十八條或前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依規定,申請返還其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有前條第二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

【評論主題】48.有關郵政儲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定期儲金之利息,應免一切稅捐(B)儲戶存簿儲金如超過最高存款限額,該戶即不給利息(C)儲戶印鑑遺失,雖未辦妥掛失,如存款遭冒領,中華郵政公司仍應負責任(D

【評論內容】第十六條前條解除權之行使,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保險契約訂立或恢復保險契約效力至保險事故發生日滿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依前項規定解除保險契約時,要保人除得依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外,不得為其他請求。

【評論主題】49.因續期保險費未繳致保險契約效力停止後,被保險人發生之保險事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保險人仍應負保險責任(B)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C)保險人之保險責任減半(D)保險人應將保險金額提存法院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一個月未交付者,保險人應於十日內催告,並自當期繳費日起算三個月為寬限期間,寬限期間屆滿仍未交付保險費時,其保險契約效力停止。 前項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被保險人發生之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

【評論主題】50.保險人保險契約解除權之行使,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多久期間不行使而消滅?(A)1 個月(B)2 個月(C)3 個月(D)4 個月

【評論內容】第十六條前條解除權之行使,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保險契約訂立或恢復保險契約效力至保險事故發生日滿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依前項規定解除保險契約時,要保人除得依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外,不得為其他請求。

【評論主題】46.有關郵政儲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郵政儲金初次存入時,由存入之郵局,按其種類分別發給郵政儲金簿或單據,作為憑證(B)有一定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儲金稱為定期儲金(C)存

【評論內容】第三條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簡易人壽保險(以下簡稱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以中華郵政公司為保險人,依法負保險給付責任。

【評論主題】44.有關特製郵簡之圖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行政院核定(B)由交通部核定(C)由立法院核定(D)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評論內容】第十六條郵費之交付,以郵票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證明之。 郵票、含有郵票符誌之明信片或特製郵簡,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式樣、圖案及價格,報請主管機關層轉行政院核定後發行。

【評論主題】51.保險契約經保險人解除時,何人得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A)要保人(B)被保險人(C)受益人(D)保險代理人

【評論內容】第二十一條有第十六條、第十八條或前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依規定,申請返.....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3.有關中華郵政公司集郵業務使用之業務單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免納一切稅捐(B)不屬免稅範圍(C)公司成立後三年內免稅(D)公司成立後五年內免稅

【評論內容】第八條保險契約得由本人或第三人訂立之。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撤銷之。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評論主題】37.依郵政營業規章規定,有關透明口洞信封不予收寄的情形,下列何者非屬之?(A)信封口洞無透明紙保障者(B)透明口洞有二個者(C)透明紙在燈光下有反光者(D)收件人之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用鉛筆書寫

【評論內容】第一百三十二條前條透明口洞信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收寄;其由寄件人自行投入信箱信筒者,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時,經原寄郵局招領揭示期滿後,依無著郵件之規定處理。 一、 收件人之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用鉛筆書寫者。  二、 透明紙在燈光下有反光者。  三、 信封完全透明者。  四、 信封口洞無透明紙保障者。  五、 透明口洞有三個以上者。

【評論主題】38.下列郵件中,何者按信函付費交寄?(A)寄交或發自公立學校之學生作業原文(B)具通信性質係由電腦印製之文件(C)手寫之著作稿或新聞稿(D)印刷之學生成績單、在學證明書雖經填寫而在國內互寄者

【評論內容】第三十 條下列各件,得按印刷物付費交寄: 一、照片或貼有照片之簿冊。 二、不具通信性質之文件或表報影印本及電腦印製之文件。 三、手寫之著作稿或新聞稿。 四、手抄之樂譜。 五、校對用之原稿連同印刷文件交寄者。 六、寄交或發自公立或立案學校之學生作業原文或經批改而未加註與作業無直接關係之任何評語者。 七、書寫之字畫,而非嵌入鏡框或經裱褙或係浮貼、織成、繡成者。 八、印刷之學生成績單、在學證明書雖經填寫而在國內互寄者。 前項第八款印刷之學生成績單、在學證明書經填寫交寄者,雖按印刷物付費交寄,仍屬郵政法第六條第一項其他具有通信性質之文件。

【評論主題】36.依郵務營業規章,下列何者錯誤?(A)郵票得由寄件人使用作為交付資費之表示。但欠資郵票限由郵局貼用於欠資郵件上(B)購買郵票或各類出售品,而要求發給購票證明者,應當場申請,事後不予補證(C)裝寄法

【評論內容】第一百三十三條不同費率之郵件,得併裝為一件,於封面註明「混合交寄」字樣後寄遞,其總重量不得逾其中最高限重之郵件重量。 前項郵件,其計費方式按各件不同費率分別計算後合計之。 混合交寄郵件,未於封面註明「混合交寄」字樣,而按較低之費率交付郵資者,應依較高之費率,按全件重量,向收件人補收欠資及欠資手續費;封面註明「混合交寄」字樣,而未依第一項規定付足郵資者,補收欠資及欠資手續費。收件人拒付或怠於交付時,依無法投遞郵件之規定處理。

【評論主題】39.有關郵件補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國內快捷郵件五公斤以下者,不逾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B)保價郵件遇有遺失或毀損應予補償時,如係一部,就其損失之實價予以補償。其實價,依投遞時當地之市價決定(C

【評論內容】第二百十一條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三0計算單位,計算其數額。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依特別提款權一五0計算單位,計算其數額。 報值或保價郵件遇有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時,如係全部,按所報或所保價值全數補償;如係一部,就其損失之實價予以補償。其實價,依收寄時及收寄地之市價決定。但最多以原件所報或所保價值為限。 寄件人自願放棄第一項或第二項補償金而請求補寄相同收件及寄件地址且相同資費之國內函件者,得免費收寄之。

【評論主題】40.有關小包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小包指小件物品依遞送函件之方法遞送者(B)收寄小包,每件重量限制為一公斤(C)小包之尺寸限度與信函規定同(D)小包應於封面註明「小包」字樣;寄往國外者,以國

【評論內容】第四十五條小包指小件物品依遞送函件之方法遞送者。 國內互寄小包,每件重量限制為一公斤;寄往國外者,每件重量限制為二公斤。 小包之尺寸限度與信函規定同。 小包應於封面註明「小包」字樣;寄往國外者,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註明之(見附表二),並應黏貼綠色報關簽條,其申報價值逾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三00計算單位者,另附規定份數報關單。

【評論主題】30.依郵件處理規則第 37 條規定,下列何種文件或物品,絕對禁止交寄,無但書之除外規定?(A)易燃、易爆裂或其他危險物品(B)活生動物(C)鴉片、嗎啡及其他麻醉物品(D)放射性物品

【評論內容】第37條下列文件或物品,禁止交寄: 一、物品之性質或其封裝有傷害郵政服務人員或污損郵件或郵政設備之虞者。 二、封口用之金屬扣鈕有鋒利之邊緣,致妨害郵件處理者。 三、易燃、易爆裂或其他危險物品。但立案機構以特殊方法封裝互寄之易壞生物學物料,經相關主管機關核發運輸憑照者,不在此限。 四、活生動物。但蜜蜂、蠶、水蛭、由立案機構互寄之寄生蟲或為消除害蟲之蟲類、寄往日本之包裹內裝不夾泥土之無害活紅蚯蚓者,不在此限。 五、放射性物品。 六、鴉片、嗎啡及其他麻醉物品。但經相關主管機關核發運輸憑照或司法機關、司法警察機關備文證明係供訴訟證據之用,並作保價或報值包裹在國內互寄,或作保價包裹寄往國外供醫藥或科學之用...

【評論主題】29.下列何種郵件得依寄件人之申請,限定投交收件人本人親收?(A)國內掛號函件(B)國際掛號函件(C)國內快捷郵件(D)國際快捷郵件

【評論內容】第29條國際掛號函件得依寄件人之申請,限定投交收件人本人親收。

【評論主題】34.有關郵件撤回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郵件因撤回而須另付退回或改寄資費者,仍應補付(B)申請將撤回之郵件由航空或限時退回或改寄者,應另付航空或限時費(C)郵件撤回後重行交寄者,免另付資費(D

【評論內容】第一百八十五條郵件因撤回而須另付退回或改寄資費者,仍應補付。如申請將撤回之郵件由航空或限時退回或改寄者,應另付航空或限時費。 郵件撤回後重行交寄者,另付資費。

【評論主題】32.下列哪一項郵件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A)同日同一收件人之印刷物總重量為三公斤者(B)包裹重量為五公斤,其收件人地址車輛通行不便(C)包裹外皮破損但無須當面開驗者(D)收件人不在,鄰居拒絕代

【評論內容】第51條  包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一、破損須當面開驗。   二、報值、保價或代收貨價金額達一定數額以上。   三、應由收件人自辦驗關手續或應納稅捐在規定數額以上。   四、應交付其他費用。   五、重量在三公斤以上,其收件人地址車輛通行不便。

【評論主題】41.有關特製郵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以整張紙摺疊粘貼(B)封面印有郵資符誌(C)內面可供通信之用(D)須另加封套

【評論內容】第四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郵局:指中華郵政公司為辦理各項業務,設於各地之營業 處所。 二、 郵政服務人員:指服務於中華郵政公司之人員。 三、 郵件:指客戶以信函、明信片、特製郵簡、新聞紙、雜誌、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包裹或以電子處理或其他方式,向中華郵政公司交寄之文件或物品。 四、 郵政資產:指中華郵政公司經營業務所使用之動產、不動產及其他權利。 五、 郵政公用物:指專供中華郵政公司使用之建築物、土地、機具、車、船、航空器及其他相關運輸工具。 六.....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6.有關郵政禮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由交通部發行(B)依其面額對持有人無條件付款(C)應記載事項,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交通部核定(D)為無記名有價證券

【評論內容】第二十一條國內匯兌及國際匯兌,分為票匯及電匯二種。 郵政匯兌除電匯外,應以郵政匯票或郵政禮券為憑。 郵政匯票及郵政禮券應記載事項,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交通部核定。

【評論主題】39.有關郵件補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國內快捷郵件五公斤以下者,不逾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B)保價郵件遇有遺失或毀損應予補償時,如係一部,就其損失之實價予以補償。其實價,依投遞時當地之市價決定(C

【評論內容】第二百十一條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三0計算單位,計算其數額。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依特別提款權一五0計算單位,計算其數額。 報值或保價郵件遇有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時,如係全部,按所報或所保價值全數補償;如係一部,就其損失之實價予以補償。其實價,依收寄時及收寄地之市價決定。但最多以原件所報或所保價值為限。 寄件人自願放棄第一項或第二項補償金而請求補寄相同收件及寄件地址且相同資費之國內函件者,得免費收寄之。

【評論主題】60.有關印刷品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印刷物每件重量限制為二公斤。但國內互寄單本書籍,或寄往國外之書籍無論單本或多本,均得展至五公斤(B)印刷物應於封面註明「印刷物」字樣;寄往國外者,以國際郵務

【評論內容】第三十二條印刷物每件重量限制為二公斤。但國內互寄單本書籍,或寄往國外之書籍無論單本或多本,均得展至五公斤。其尺寸限度與信函之規定同。 印刷物應於封面註明「印刷物」字樣;寄往國外者,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註明之(見附表二)。第三十三條同日同一收件人之印刷物總重量超過五公斤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前項招領之印刷物,收件人應自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指定郵局領取,逾期未領者,應按逾期日數交付逾期保管費,如無法投遞退回時,向寄件人收取之。第三十四條寄往國外同一地址同一收件人之多件印刷物,得裝袋按印刷物專袋交寄。 印刷物專袋,每袋重量限制為十公斤以上二十五公斤以下。

【評論主題】59.依郵務營業規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郵資機印出之符誌,不得以任何方式抵作現金使用;其一經使用後,郵資數額視為蓋銷之郵票,郵局不予退還(B)使用郵資機之郵件應向指定之郵局窗口交寄;其自行投入信

【評論內容】第一百五十六條寄件人自印「郵資已付」戳記者,應以相當於一個月交寄郵件所需郵資之金額預存郵局,逐月結算郵資並於次月二十日以前付清。但於申請許可登記時聲明交寄時當場交付郵資者,或快捷郵件及包裹之訂約戶取具保證者,得經郵局同意免交預存郵資。 前項預存金數額,依郵資之增減隨時調整,於註銷登記郵資付清時退還之。

【評論主題】57.依郵務營業規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除偏遠地區及離島外,各地郵局為方便客戶收領郵件,設有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備供租用(B)租用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應於申請書上填具姓名或機構名稱、地址,由申請

【評論內容】第一百九十 條租用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應於申請書上填具姓名或機構名稱、地址,由申請人或負責人簽名或蓋章,並依本公司規定辦理。 郵局對於前項申請,必要時,得請其加具保證。 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租用人之登記事項有異動時,應立即向郵局辦理變更登記。第一百九十一條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租金按季計算,至少預付半年,起租或停租時不滿一季者,其畸零日數按月計算。中途停租,其已付之款項,應扣除本季已租用月份之租金後退還之。 租用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應交存鎖鑰保證金,於停租並交回鑰匙時退還之。

【評論主題】25.無法投遞之包裹經寄件人表示拋棄者:(A)郵局得依無主物先占之規定取得所有權(B)郵局得任意處分(C)應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一個月,屆期無人領取者,始為無著郵件(D)視為無著郵件,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評論內容】第15條  無法投遞之包裹,因往返詢問致內容自然變質或消滅者,中華郵政公司不負補償責任。   無法投遞之包裹經寄件人表示拋棄者,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評論主題】24.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B)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期間者,其契約無效(C)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繳費方式者,

【評論內容】第八條保險契約得由本人或第三人訂立之。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撤銷之。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評論主題】52.要保人聲明終止保險契約,其終止效力有無溯及既往?(A)當然溯及既往(B)不溯及既往(C)由要保人自行聲明(D)由要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之

【評論內容】第二十一條有第十六條、第十八條或前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依規定,申請返還其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有前條第二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

【評論主題】40.有關小包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小包指小件物品依遞送函件之方法遞送者(B)收寄小包,每件重量限制為一公斤(C)小包之尺寸限度與信函規定同(D)小包應於封面註明「小包」字樣;寄往國外者,以國

【評論內容】第四十五條小包指小件物品依遞送函件之方法遞送者。 國內互寄小包,每件重量限制為一公斤;寄往國外者,每件重量限制為二公斤。 小包之尺寸限度與信函規定同。 小包應於封面註明「小包」字樣;寄往國外者,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註明之(見附表二),並應黏貼綠色報關簽條,其申報價值逾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三00計算單位者,另附規定份數報關單。

【評論主題】23.保險契約訂立時,何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A.要保人 B.被保險人 C.受益人(A)僅A(B)僅B(C)僅A、C(D)僅A、B

【評論內容】第十五條訂立保險契約或依前條規定申請恢復保險契約效力時,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保險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證明危險之發生與其隱匿、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無關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39.有關郵件補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國內快捷郵件五公斤以下者,不逾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B)保價郵件遇有遺失或毀損應予補償時,如係一部,就其損失之實價予以補償。其實價,依投遞時當地之市價決定(C

【評論內容】第二百十一條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三0計算單位,計算其數額。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依特別提款權一五0計算單位,計算其數額。 報值或保價郵件遇有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時,如係全部,按所報或所保價值全數補償;如係一部,就其損失之實價予以補償。其實價,依收寄時及收寄地之市價決定。但最多以原件所報或所保價值為限。 寄件人自願放棄第一項或第二項補償金而請求補寄相同收件及寄件地址且相同資費之國內函件者,得免費收寄之。

【評論主題】38.下列郵件中,何者按信函付費交寄?(A)寄交或發自公立學校之學生作業原文(B)具通信性質係由電腦印製之文件(C)手寫之著作稿或新聞稿(D)印刷之學生成績單、在學證明書雖經填寫而在國內互寄者

【評論內容】第三十 條下列各件,得按印刷物付費交寄: 一、照片或貼有照片之簿冊。 二、不具通信性質之文件或表報影印本及電腦印製之文件。 三、手寫之著作稿或新聞稿。 四、手抄之樂譜。 五、校對用之原稿連同印刷文件交寄者。 六、寄交或發自公立或立案學校之學生作業原文或經批改而未加註與作業無直接關係之任何評語者。 七、書寫之字畫,而非嵌入鏡框或經裱褙或係浮貼、織成、繡成者。 八、印刷之學生成績單、在學證明書雖經填寫而在國內互寄者。 前項第八款印刷之學生成績單、在學證明書經填寫交寄者,雖按印刷物付費交寄,仍屬郵政法第六條第一項其他具有通信性質之文件。

【評論主題】36.依郵務營業規章,下列何者錯誤?(A)郵票得由寄件人使用作為交付資費之表示。但欠資郵票限由郵局貼用於欠資郵件上(B)購買郵票或各類出售品,而要求發給購票證明者,應當場申請,事後不予補證(C)裝寄法

【評論內容】第一百三十三條不同費率之郵件,得併裝為一件,於封面註明「混合交寄」字樣後寄遞,其總重量不得逾其中最高限重之郵件重量。 前項郵件,其計費方式按各件不同費率分別計算後合計之。 混合交寄郵件,未於封面註明「混合交寄」字樣,而按較低之費率交付郵資者,應依較高之費率,按全件重量,向收件人補收欠資及欠資手續費;封面註明「混合交寄」字樣,而未依第一項規定付足郵資者,補收欠資及欠資手續費。收件人拒付或怠於交付時,依無法投遞郵件之規定處理。

【評論主題】41.有關特製郵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以整張紙摺疊粘貼(B)封面印有郵資符誌(C)內面可供通信之用(D)須另加封套

【評論內容】第四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郵局:指中華郵政公司為辦理各項業務,設於各地之營業 處所。 二、 郵政服務人員:指服務於中華郵政公司之人員。 三、 郵件:指客戶以信函、明信片、特製郵簡、新聞紙、雜誌、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包裹或以電子處理或其他方式,向中華郵政公司交寄之文件或物品。 四、 郵政資產:指中華郵政公司經營業務所使用之動產、不動產及其他權利。 五、 郵政公用物:指專供中華郵政公司使用之建築物、土地、機具、車、船、航空器及其他相關運輸工具。 六.....

【評論主題】37.依郵政營業規章規定,有關透明口洞信封不予收寄的情形,下列何者非屬之?(A)信封口洞無透明紙保障者(B)透明口洞有二個者(C)透明紙在燈光下有反光者(D)收件人之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用鉛筆書寫

【評論內容】第一百三十二條前條透明口洞信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收寄;其由寄件人自行投入信箱信筒者,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時,經原寄郵局招領揭示期滿後,依無著郵件之規定處理。 一、 收件人之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用鉛筆書寫者。  二、 透明紙在燈光下有反光者。  三、 信封完全透明者。  四、 信封口洞無透明紙保障者。  五、 透明口洞有三個以上者。  

【評論主題】34.有關郵件撤回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郵件因撤回而須另付退回或改寄資費者,仍應補付(B)申請將撤回之郵件由航空或限時退回或改寄者,應另付航空或限時費(C)郵件撤回後重行交寄者,免另付資費(D

【評論內容】第一百八十五條郵件因撤回而須另付退回或改寄資費者,仍應補付。如申請將撤回之郵件由航空或限時退回或改寄者,應另付航空或限時費。 郵件撤回後重行交寄者,另付資費。

【評論主題】19.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被保險人滿 15 歲以前死亡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所繳保險費無須退還(B)所繳保險費應無息退還(C)所繳保險費得計息退還(D)所

【評論內容】第七條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前項利息之計算,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 訂立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健康保險不在此限。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49.因續期保險費未繳致保險契約效力停止後,被保險人發生之保險事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保險人仍應負保險責任(B)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C)保險人之保險責任減半(D)保險人應將保險金額提存法院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一個月未交付者,保險人應於十日內催告,並自當期繳費日起算三個月為寬限期間,寬限期間屆滿仍未交付保險費時,其保險契約效力停止。 前項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被保險人發生之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

【評論主題】21.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一個月未交付者,保險人應於幾日內催告?(A)7 日內(B)10 日內(C)15 日內(D)20 日內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一個月未交付者,保險人應於十日內催告,並自當期繳費日起算三個月為寬限期間,寬限期間屆滿仍未交付保險費時,其保險契約效力停止。 前項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被保險人發生之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

【評論主題】48.有關郵政儲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定期儲金之利息,應免一切稅捐(B)儲戶存簿儲金如超過最高存款限額,該戶即不給利息(C)儲戶印鑑遺失,雖未辦妥掛失,如存款遭冒領,中華郵政公司仍應負責任(D

【評論內容】第十六條前條解除權之行使,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保險契約訂立或恢復保險契約效力至保險事故發生日滿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依前項規定解除保險契約時,要保人除得依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外,不得為其他請求。

【評論主題】46.有關郵政儲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郵政儲金初次存入時,由存入之郵局,按其種類分別發給郵政儲金簿或單據,作為憑證(B)有一定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儲金稱為定期儲金(C)存

【評論內容】第三條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簡易人壽保險(以下簡稱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以中華郵政公司為保險人,依法負保險給付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