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宏德】評論
票據法第4條(支票、金融業之定義) 稱支票者,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委託金融業者於見票時,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前項所稱金融業者,係指經財政部核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之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及漁會。
【I-hsien Lin】評論
應該是劃撥支票的規定可以照比票據法所稱的支票相關規定但是劃撥支票並不等於支票....
【Finn】評論
儲匯法§第三條郵政儲金之種類如下: 一、 存簿儲金:指存款人憑郵政儲金簿或依約定方式,隨時存入或提取之儲金。 二、 定期儲金:指有一定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儲金。 三、 劃撥儲金:指存款人得以其帳戶辦理存款、提款、匯款、撥款、轉帳及申請領用劃撥支票,並得接受他人存款之儲金。 14.郵政儲金中可申領劃撥支票的是哪種? (A)存簿儲金 (B)劃撥儲金 (C)綜合儲金 (D)定期儲金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Rmi】評論
第三條郵政儲金之種類如下: 一、 存簿儲金:指存款人憑郵政儲金簿或依約定方式,隨時存入或提取之儲金。 二、 定期儲金:指有一定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儲金。 三、 劃撥儲金:指存款人得以其帳戶辦理存款、提款、匯款、撥款、轉帳及申請領用劃撥支票,並得接受他人存款之儲金。
【阿虎】評論
請問"申請領用劃撥支票"是怎麼個使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