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oooo】評論
(資料來源:黃源協老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p.129-130)Docteur及Oxley從服務輸送的觀點,將OECD國家的健康體系分成以下三種:(一)公共整合模式:此模式以預算(稅收)為財源,醫院服務供給者隸屬政府部門、醫院員工為公務人員。 1.優點:容易達到全民普及式醫療,且財源來自於預算,成本較易控制。 2.缺點:較缺乏效率,對於人民的回應也較差。 3.大部分北歐國家、戰後英國所推動的國民健康服務(NHS)即屬此種模式。(二)公共契約模式:此模式由公營的保險人與民間的健康照顧提供者簽訂契約,醫院或診所通常是採取非營利營運,在服務供給才能獲得給付。 1.優點:較能回應人民的需求 2.缺點:成本控制較不容易,會需要額外的規範與控制。 3.台灣、加拿大、日本及多數歐陸國家屬於此種模式。(三)私人保險模式:健康保險的服務供給者主要是營利機構,此模式又可分為強制性或志願性投保兩種。 1.優點:人民較有選擇性,需求亦較能得到回應。 2.缺點:因給付視醫療服務內容而定,支出較不易控制。 3.瑞士、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