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汽車駕駛人,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處新臺幣_______罰鍰。
(A)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
(C)1,500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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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ing_we】評論

增加記憶法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

徐雅香】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8條:汽車駕駛人,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其所駕駛之汽車,如屬營業大客車者,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第63條,記違規點數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