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6.有關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B)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之 
(C)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D)交通裁決事件之裁判,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2872
統計:A(22),B(26),C(253),D(32),E(0)

用户評論

【用戶】WANG(移民已上榜)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C)行政訴訟法237-3: 裁決書送達後3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用戶】行百里者半九十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C)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