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97.( ) 依所得稅法規定,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多少比例作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A)25%
(B)1/3
(C)45%
(D)50%。〈所26〉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
統計:A(7),B(0),C(17),D(136),E(0)
用户評論
【阿成】評論
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二分之一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出租影片之成本,得按片租收入百分之四十五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