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下列何者不是勤務督導的主要目的?
(A)受理民眾申訴
(B)激勵工作士氣
(C)考核勤務績效
(D)指導工作方法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第26條(督導及獎懲)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  黎明、黃昏、暴風、雨、雪、重要節日及特殊地區,應加強勤務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