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評論
D 行政院會議或立法院憲法 第 58 條☆ ...
【幫偶打氣】評論
憲法44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
【minhochu09】評論
(D)憲法第 63 條立法院有議★★★★、...
【རྣམ་རྒྱལ།】評論
To 3F sherry B選項應用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解題,如下:III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