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憲法及增修條文關於「軍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
(B)現役軍人應受軍事審判
(C)國家應對軍人退役後之就學、就業予以保障
(D)全國陸海空軍應超出黨派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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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評論

憲法 及 增修條文 關於「軍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B)現役軍人應受軍事審判 → 如依憲法規定,未明文;釋字250則進一步解釋:實為【得】受軍事審判 :因僅限於【戰時】之條件 ;【非戰時】【現役軍人】仍享有同一般人民接受普通法院審判程序之權益。(C)國家應對軍人退役後之就學、就業予以保障(D)全國陸海空軍應超出黨派-----------【憲法§140】 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A) -----------【大法官釋字第250號解釋 - 軍人外職停役轉任文官違憲? 】【解   釋   文】憲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係指正在服役之現役軍人不得同時兼任文官職務,以防止軍人干政,而維民主憲政之...

eve.yt.huang】評論

在軍事法庭受軍事審判法審定, 但現在沒有軍事法院, 現在亦由一般法院審理, 依然使用軍事審判法

】評論

供參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More/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