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國民體育法第六條規定,我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多少分鐘以上?
(A) 90 分鐘
(B) 120 分鐘
(C) 150 分鐘
(D) 210 分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8803
統計:A(9),B(19),C(826),D(47),E(0)

用户評論

Lin Yuan Shin】評論

Sh150

李曜宇】評論

SH150方案,S代表Sports,H代表Health,為培育學生運動知能,激發學生運動動機與興趣,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奠定終身參與身體活動的能力與態度,本署依據國民體育法第6條之規定,推動「學生每週在校運動150分鐘方案」。藉由法規的修正,明訂學生在校期間應安排學生在校,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150分鐘以上。冀望由晨間、課間、空白課程及課後時間增加身體活動,帶給學生活力、健康與智慧,並達到以下具體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