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樺】評論
(B) 刑法對於中止犯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此種存在於個人之情狀,在學理上稱為: (A)個人阻卻刑罰事由(B)個人解除刑罰事由(C)個人阻卻責任事由(D)個人解除責任事由
【(已上榜)歡迎加入本讀書會】評論
中止犯,茶裡下毒,但後來良心發現沒做,誰都沒發現,所以有可能免刑。
【snoopy75smb】評論
鼓勵人即使著手犯罪,還是不可一錯再錯,努力挽回,刑罰可減輕甚至免刑,可説雙贏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