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地安納瓊斯】評論
對於特定違法行為------應裁處應繳稅額 1 倍以下之罰鍰
【黃秀晨】評論
我也不懂,政府官員都這樣講話嗎?考試出到這種程度太難看,好像出給自己看的
【FELIX】評論
這題出的好爛,字面上而言A的說明也沒錯啊法規明定處罰,行政機關依職權訂裁量基準倍數表,利下級機關行使裁量權先依法律再依職權了,這樣還錯?還是他只錯在整體導向"違法"上?
【葉曉芳】評論
稅務實務上不會區分故意還是過失違法漏稅,因為所有的漏稅都可以說是不小心的,過失的有哪一個漏稅的民眾會說,我是故意的,看你們會不會發現??就是因為稅務員很難判斷這件到底是故意的還是不小心漏的(每一個民眾都會說我是不小心的)所以才有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用漏稅金額來看只要超過某一個漏稅金額就會處多少的罰鍰申言之,可以過失漏稅,只要不要太離譜,只要補稅加利息,連罰鍰都不會有有罰鍰漏得稅金都不是小數目,所以要說過失,其實也很難說得過去稅務員照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來處罰鍰一定是合法的這題的正確答案就像是老百姓被罰會講的話,挺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