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局長:綜理局務,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學校及員工。 副局長:襄理局長處理局務。 學務管理課:綜理學務管理、教師檢定登記、教育人事。 國民教育課:綜理教育設施整建、財物採購、學校立案、土地徵收、教育經費。 中等教育課:綜理高中(職)教務、總務、訓輔、人事、多元入學、學區劃分、高中職國中營繕工程業務。 社會教育課:社會教育、教師表揚、終身學習、語言競賽。 體育保健課:綜理體育活動、衛生教育、營養午餐、學生平安保險。 特教教育課:綜理特殊教育業務。 幼兒教育課:綜理幼兒教育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