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按建築師法第 3 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甲直轄市政府工務局以 A 建築師有違反建築師法第 17 條:「建築師受委託設計之圖樣、說明書及其他書件,應合於建築法及基於建築法所發布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管理規則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其設計內容,應能使營造業及其他設備廠商,得以正確估價,按照施工。」規定之情事,將之移送甲直轄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理,經甲直轄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業 6 個月,並依直轄市縣(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13 條規定:「建築師懲戒委員會不對外行文,其決議事項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名義行之。」,由甲直轄市政府工務局將決議結果函送 A。A 不服該停業處分,循序提起行政訴訟,應以何機關為被告?請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313
統計:A(21),B(468),C(5),D(5),E(0)

用户評論

【用戶】ameme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1.巴納德的系統組織理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