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關於司法積極主義(judicial activism)之意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官對法律賦予意義,以致能影響公共政策
(B)法官本身的價值觀不涉入法律的運用
(C)法官透過法律解釋,致力於追求福利與升遷
(D)法官參與政治競選以增加權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3456
統計:A(1862),B(160),C(251),D(16),E(0)

用户評論

鋼彈盪單槓盪鋼彈盪單槓】評論

主張司法機關的違憲審查,承擔憲法守護使命,為維護憲法理念及價值,應採主動、積極姿態介入審查,此稱之為「司法積極主義」b法官適用法律時會作解釋,當然包含法官的價值觀(我覺得可以說是主觀的)c&d誤導用的吧?沒關聯…

養如】評論

月旦法學教室(3) 公法學篇(點連結就可以看到)司法消極主義與司法積極主義 蕭志雄

盧妍蓁】評論

法官基於保障公民的權利,而宣告特定法律或政府措施無效,此稱之為: (A)司法積極主義 (B)司法自我限制主義 (C)民主憲政主義 (D)司法獨立主義 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8631597#ixzz5KNb1qN5y 答案(A) 司法獨立主義, 意指司法獨立審判。"法官基於保障公民的權利", 宣告特定法律或政府措施無效 應該屬於司法積極介入保障人民,所以是"司法積極主義"。 Angie Liu  以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