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下列何者不是對兒童及少年的性剝削?
(A)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B)利用兒童或少年從事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侍應工作
(C)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D)利用兒童或少年販售色情光碟、書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0743
統計:A(13),B(11),C(17),D(551),E(0)

用户評論

Sandy Lan】評論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係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C)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A)  三、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D)   四、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B) 本條例所稱被害人,係指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之兒童或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