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教育活動的目的在強調求真、辨認事實為要務,是指教育有合乎皮德思(Peters)的那個教育規準?
(A)合價值性
(B)合認知性
(C)合自願性
(D)合主觀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1651
統計:A(83),B(426),C(3),D(33),E(0)

用户評論

【用戶】a5573152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觀念分析學派英國教育哲學家 R. S. Peters 在他《倫理學與教育》一書中認為教育規準有三,為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是一種真善美的規準,分析如下:一、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教育一種價值傳遞與創造的活動,教育必須符合一切正面的價值活動才有意義,不能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教育活動內涵不管如何複雜分化,都應該是有價值的活動,就常識觀點而言,是有意義的、合理的、適切的;就價值論觀點而言,是內在的、非工具性的及普通性的價值,即所謂『善』的規準。。例:教導學生「偷竊能夠滿足個人慾望,所以偷竊是必要的行為」、「教學生吞鴨蛋比賽」上述教導內容較可能違反合價值性規準;教育的出發點必須是善良的,是助人向上、向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