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拼112上榜】評論
依我國會計法規定,政府會計組織分為總會計、單位會計、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五種。其中總會計:中央 、直轄市、縣(市) 、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之會計,各為一總會計(會計法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