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關於行政處分效力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起,依送達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
(B)非書面之行政處分自相對人知悉時起對其發生效力
(C)一般處分原則上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
(D)無效之行政處分,自確認無效時起不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6188
統計:A(60),B(72),C(152),D(621),E(0)

用户評論

naiad_pearl】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10條    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

Jamie Lo】評論

等確認再無效懭日廢時~無效之條件違法法律所訂,so自始不生效力

JIAN】評論

第110條(行政處分之效力)  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   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但處分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   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   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