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下列何者不符合「消防法施行細則」有關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之規定?
(A) 引火前在引火地點四週設置三公尺寬之防火間隔及配置適當之滅火設備
(B) 引火應在上午八時後下午六時前為之,引火時並應派人警戒監視,俟火滅後始得離開
(C) 引火燃燒有延燒之虞或於森林區域、森林保護區內引火者,引火人應於五日前向當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
(D) 於森林區域或森林保護區引火者,並應通知森林主管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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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綿寶】評論

【消細17】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以開墾、整地、驅除病蟲害等事由為限。前項引火燃燒有延燒之虞或於森林區域、森林保護區內引火者,引火人應於5日前向當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後,於引火前在引火地點四週設置3公尺寬之防火間隔,及配置適當之滅火設備,並將引火日期、時間、地點通知鄰接地之所有人或管理人。其於森林區域或森林保護區引火者,並應通知森林主管機關。前項引火應在上午6時後下午6時前為之,引火時並應派人警戒監視,俟火滅後始得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