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志一】評論
身障生延伸至兩歲喔。給我最多讚
【s920319】評論
(B) 身心障礙學生與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年齡向下延伸至三歲 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法(102.1.23) 第 23 條 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資源,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資賦優異學生: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103.4.14)第 3 條 年滿五歲之資賦優異兒童,得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其申請、鑑定及入學程序如下:一、法定代理人填具報名表,並檢具戶口名簿、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代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辦理單位申請。二、接受直轄市...
【Chi-fown Lee】評論
B答案在95當年的解釋應該是"不包含資優"吧?102年才修法為2歲(好似是配合幼托整合?).所以這個選項現在應該有兩個錯誤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