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mine Chiu】評論
不影響總數者:在原錯誤上劃紅線二道,將更正之數字或文字書寫於上。影響總數者:應另開傳票更正。
【Ling Mei】評論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3 條1.記帳錯誤如更正後不影響總數者,應在原錯誤上劃紅線二道,將更正之數字或文字書寫於上,並由更正人於更正處簽名或蓋章或另開傳票更正,以明責任。2.記帳錯誤如更正後影響總數者,應另開傳票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