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都市計畫法所稱優先發展區,係指預計在幾年內必須優先規劃建設發展之都市計畫地區﹖
(A)二十五年
(B)十五年
(C)十年
(D)五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10),B(8),C(52),D(10),E(0)

用户評論

knight5349】評論

都市計畫法§7條:本法用語定義如左:一、主要計畫:係指依第十五條所定之主要計畫書及主要計畫圖,作為擬    定細部計畫之準則。二、細部計畫:係指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所為之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    ,作為實施都市計畫之依據。三、都市計畫事業:係指依本法規定所舉辦之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    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之事業。四、優先發展區:係指預計在十年內必須優先規劃建設發展之都市計畫地    區。五、新市區建設:係指建築物稀少,尚未依照都市計畫實施建設發展之地    區。六、舊市區更新:係指舊有建築物密集,畸零破舊,有礙觀瞻,影響公共    安全,必須拆除重建,就地整建或特別加以維護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