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蔡君】評論
(A)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 ----停止執業6個月~3年(B)未自己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且未經所屬經紀業同意者 ----未經同意為他人執業---申誡(C)未於不動產出租、出售委託契約書上簽章 ---罰6~30萬元(D)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未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申誡
【n4687102】評論
每次背了法條的罰則都很容易忘記,於是下決心將罰則整理了一下,果然比較好背了,提供給有需要的人參考:法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事業行為罰鍰再處罰行為人/經紀人罰/金29報到揭示證書揭示收費仲介登錄代銷登錄代理之資、說、保、瑕拒檢查3萬~15萬按次兼職(B)簽章(C)解說(D)洩密申誡29聯會規範送中央經紀人設置未具資格仲銷差價委書簽名廣銷廣銷註名經紀人簽章6萬~30萬按次差價(A)停6月~3年32非經紀業仲銷10萬~30萬(停整營業)1年以下10萬~30萬29繳保證金繳存、擔保補足停業停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