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海星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 3 條 本條例所稱管制藥品,指下列藥品:一、成癮性麻醉藥品。二、影響精神藥品。三、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前項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依其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之程度,分四級管理;其分級及品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設置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第 20 條 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及製造,除依藥事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取得許可證外,應逐批向食品藥物局申請核發同意書。但因特殊需要,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第 23 條 在國內運輸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應向食品藥物局申請核發憑照,始得為之。但持有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證明,為辦理該藥品銷燬作業而運輸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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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 3 條 本條例所稱管制藥品,指下列藥品:一、成癮性麻醉藥品。二、影響精神藥品。三、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前項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依其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之程度,分四級管理;其分級及品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設置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第 20 條 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及製造,除依藥事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取得許可證外,應逐批向食品藥物局申請核發同意書。但因特殊需要,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第 23 條 在國內運輸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應向食品藥物局申請核發憑照,始得為之。但持有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證明,為辦理該藥品銷燬作業而運輸者,不在此限。
【用戶】ccc200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2 下列有關管制藥品管理之行政體系的敘述,何者正確? (A)管制藥品之分級及品項由行政院衛生署核定公告 行政院(B)製造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應逐批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同意書 食品藥物管理署(C)國內運輸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應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憑照 食品藥物管理署(D)醫藥教育研究試驗人員使用管制藥品應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