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我國所得稅法對於告發或檢舉獎金之課稅方式為何?
(A)居住者扣繳 10%,再合併申報
(B)非居住者扣繳 10%,採分離課稅
(C)居住者與非居住者皆扣繳 20%,分離課稅
(D)居住者扣繳 20%,再合併申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9598
統計:A(15),B(26),C(448),D(9),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愛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03

【用戶】micky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十類:「其他所得:不屬於上列各類之所得,以其收入額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告發或檢舉獎金、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除依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十、告發或檢舉獎金按給付額扣取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