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評論
《商港法》第4條1. 國際商港之指定,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商港區域之劃定,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及相關機關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2. 國內商港之指定,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備查後公告之;商港區域之劃定,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