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瑞】評論
【補充】大法官釋字第 161 號:按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定有明文,其所謂「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之文義,係將法規公布或發布之當日算入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此項生效日期之計算,既為中央法規標準法所明定,自不適用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
【gd2sqqqq】評論
怪怪的
【Dickie Lin】評論
參考:柒子森我是用關鍵字分辨的D表示日期的話:(公布)or 發布日 就是(D+2)施行日 就是(D)
【The Game play】評論
定有實行日期,自該特定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