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 Liang】評論
褫奪公權為褫奪 1. 為公務員之資格 2. 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SNOOPY go!】評論
可以投票;但不能被選。
【yl】評論
刑法 第36條(褫奪公權之內容)從刑為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所以不能 (C)擔任村長候選人
【阿仁】評論
褫奪公權僅剝奪人民擔任公務員及公職候選人之資格,但可行使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