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le】評論
a.行程法第136條:行政機關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代替行政處分,稱和解契約b.行程法第140條:涉他契約。應經第三人書面同意後,始生效力。
【derek801204】評論
有關行政契約之敘述:(A)和解契約,行政機關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代替行政處分(B)依約定內容履行將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時,應經第三人書面同意後,契約始生效力 (C)契約締結後,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調整契約內容 (D)即時強制所生損失之補償協議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