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甲至銀行提款,適該銀行進行防搶演練,甲將參與演練之乙誤認為搶匪,於是當場把乙摔倒並制服於地,過程中乙受有手腳擦傷,並提出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B)甲之行為屬於緊急避難
(C)甲之行為屬於避難過當
(D)甲之行為屬於誤想防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7273
統計:A(5),B(3),C(4),D(32),E(0)

用户評論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誤想防衛:客觀上並沒有現在不法侵害的存在,但防衛者主觀上,卻誤以為有現在不法侵害的存在。例如:某甲從某乙後面想要打招呼,被某乙誤以為是搶匪要搶東西,因而向後用力一踢,導致某甲受傷,這種情況被稱作「誤想防衛」。誤想防衛在法律上可以阻卻行為的故意,最多只能成立「過失犯」。正當防衛:刑法第 23 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相關參考】【法操小教室】正當防衛怎樣才正當?台灣司法界早已名存實亡的正當防衛!為何竊賊闖進我家,保護孕妻還被判賠6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