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甲亦將資料寄送環保團體,環保團體乃依同法第 72 條規定:「公私場所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授權訂定之相關命令,而主管機關疏於執行時,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敘明疏於執行之具體內容,以書面告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於書面告知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仍未依法執行者,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以該主管機關為被告,對其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直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其執行。…」,提起訴訟。試問此時環保團體提起訴訟與受害人民提起訴訟的意義有何不同?(25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7829
統計:A(13),B(140),C(4),D(1543),E(0)

用户評論

【用戶】Dong Wun Jyun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名  稱姓名條例 第 3 條 國民於初次設定戶籍時,應確定其本名依法登記。臺灣原住民之姓名,以漢人姓名或傳統姓名登記,並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外國人、無國籍人與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民結婚,於辦理結婚登記時,應以書面確定其中文姓名;其子女之中文姓名,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應確定其中文姓名。回復國籍者,其中文姓名,以喪失國籍時之姓名為準。外國人、無國籍人歸化我國國籍者,應以中文姓名登記,並得以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用戶】Angellai La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外國人、無國籍人與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民結婚,於辦理結婚登記時,應以書面確定其中文姓名;其子女之中文姓名,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