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下列何者,甲之行為,依現行法以及實務見解,該當之犯罪構成要件係屬學理上所謂之「形式結合犯」?
(A)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竊盜乙的財物後,被乙發現,遂將乙殺害
(B)甲計畫強盜乙之財物之後,再殺人滅口。某日甲依其既定之犯罪計畫,強盜乙的所有財物之後,再將乙殺死
(C)甲基於擄人勒贖之意圖,將乙擄走之後,再向乙的家人勒索一百萬贖金,以換取乙之人身自由,但乙之湊不出錢,甲只好把乙放了
(D)甲犯海盜罪的同時還將被害人乙打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73684
統計:A(5),B(9),C(3),D(2),E(0)
用户評論
【gimmy】評論
形式結合犯兩個本質上毫無關聯的罪名結合在一起例如強盜殺人罪是結合強盜罪+殺人罪兩個獨立的犯罪實質結合犯本質上就是先後由兩個構成要件所組成例如強盜罪故意施用強制力行為在先故意移轉持有行為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