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安晉】評論
法條上面一堆!! 自治法規: 自治條例-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 自治規則-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 委辦規則-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 自律規則-直接無效(無需函告)
【Ya-Ting Chang】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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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opy75smb】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 75 條省政府辦理第八條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縣 (市) 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縣 (市) 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