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un Fang】評論
整理一下自治規則(地方行政機關訂定),定名為規程 規則 細則 辦法 綱要 標準 準則1屬法律授權:函報各該法律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備查2依法定職權或自治條例授權:函送上級政府及各該地方立法機關備查或查照
【Cheng-zu Zou】評論
這題是刪除的意思是沒有自治條例了? 修改為法律或法律授權?
【衝衝衝】評論
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自治規則,除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差別在粗體字的地方,還有就是舊法"只有法律授權訂定的自治規則備查即可,其他為備查+查照"新法改成都要備查+查照
【^_^(謝謝阿,已上榜,】評論
謝謝提醒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