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hia】評論
刑法33(A)刑分為主刑、從刑及保安處分 (B)罰金係以百元作為計算單位 (33第1項第5款)(C)有期徒刑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三十年 20年(D)從刑僅有褫奪公權及沒收二種
【Land688】評論
修法後,從刑僅有褫奪公權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30年事數罪併罰。加重事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