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有關我國勞工保險條例對於老年給付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年滿 60 歲,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B)年滿 60 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 15 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C)請領老年給付者,不用辦理離職退保
(D)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將來預計提高至 65 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3431
統計:A(117),B(578),C(4449),D(259),E(0)

用户評論

duck】評論

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1項: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一、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A)  二、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B)第3項:   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C)第5項: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十五歲為限。(D)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

Summerbaby Ha】評論

而且辦理請領過  不得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