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甲因年邁不堪勞動,遂將其所有之牧場及其中乳牛 20 頭出租給青農乙經營,並將牧場後方之農地另設定農育權予青農丙,供其種植木瓜。嗣後,甲去世由獨子丁繼承。下列有關甲、乙、丙及丁間關係之敘述,何者錯誤?
(A)乙作為承租人,對於牧場內之牧草有收割之權利
(B)牧場中乳牛所擠出之牛乳,由乙收取
(C)牧場中乳牛所生之犢牛所有權,歸丁所有
(D)農地上所生產之木瓜,農育權人丙享有收取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1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Vicky】評論

甲因年邁不堪勞動,遂將其所有之牧場及其中...

lain13413】評論

(C)牧場乳牛所生之犢牛,依民法第69條規定為動物之產物,是天然孳息。復依民法第421條規定,承租人乙對於牧場乳牛有使用、收益之權,換言之,乙對於乳牛所生之犢牛(天然孳息),依民法第70條規定,在租賃契約存續期間內,取得與原物分離之孳息(小犢牛)。民法第69條 稱天然孳息者,謂果實、動物之產物,及其他依物之用法所收穫之出產物。第70條 有收取天然孳息權利之人,其權利存續期間內,取得與原物分離之孳息。第421條 稱租賃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

花謝】評論

感謝樓上解惑所以出生之小牛跟牛乳一樣是天然孳息,乙有牛乳的所有權(不然租乳牛來幹嘛?),當然也有小牛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