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名立法委員中,婦女所佔名額之下限為何?
(A) 三十八名
(B) 不得低於立委總數二分之一
(C) 十七名
(D) 不得低於立委總數三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80469
統計:A(12),B(98),C(123),D(23),E(0)

用户評論

【用戶】Farmer Roy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立法委員之選舉)  (1)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   (2)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以下略......僅有不分區有婦女保障名額

【用戶】必上榜,沒有退路!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3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