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此項規定係實現下列何種行政法原理?
(A) 人民之行政救濟權
(B) 正當法律程序
(C) 信賴保護原則
(D) 誠實信用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34882
統計:A(32),B(6561),C(163),D(26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之比較、警察行政法、警察臨檢違反比例原則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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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解釋字號釋字第 535 號解釋爭點警察勤務條例實施臨檢之規定違憲?        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警察機關執行勤務之編組及分工,並對執行勤務得採取之方式加以列舉,已非單純之組織法,實兼有行為法之性質。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