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蘇莨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教學視導是一種行政手段,其目的旨在透過對教學的觀察、分析、輔導與改進,提升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的效果。經由有教學視導權力(authority)與能力(ability)者實施。有教學視導權力的人包括督學、校長、主任、組長。教學輔導教師則是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中,對初任教師及教學有困難之教師提供教學輔導能力與應用技巧協助之教師,須通過人才培育。
【用戶】無敵教師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 ( 民國 103 年 11 月 11 日 修正 )3、 學校對於一年內新進教師、初任教學三年內之教師、自願接受協助之教師及經評鑑認定未達規準之教師,得安排教學輔導教師予以協助,並依本部所定教學輔導教師之資格、遴選、權利義務及輔導方式等相關規定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