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能獨立行使基本權利的能力稱之為:
(A)基本權利之行為能力
(B)基本權利之權利能力
(C)基本權利之獨立能力
(D)基本權利之判斷能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0947
統計:A(1396),B(534),C(108),D(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大法官、監察委員之任期
用户評論
【Mark Chen】評論
權利能力: 享受權利及負擔義務之能力行為能力:能夠以自己的意思做為表示,讓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發生效果的資格責任能力: 對於違反行為,在法律上能負責任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