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依我國現行憲法,下列何者不是我國司法權之行使範圍?
(A)民事、刑事訴訟審判
(B)行政訴訟審判
(C)公務員之懲戒
(D)罷免總統案之審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1426
統計:A(12),B(93),C(274),D(235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地方自治之原則、訴訟的救濟制度、軍事審判屬司法權,應受正當法律程序之拘束。

用户評論

Wendy Chiu】評論

憲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柒子森】評論

請問 1 答案D 如果改成 彈劾總統案的審理 是否即是正確?2 關於罷免總統案的審理是因為需要經過公投,所以不是司法權的行使範圍嗎?謝謝。

who.a5261】評論

彈劾 =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